疫情下房东有家不能回,因房客拒搬家拒付房租

来源:加国无忧 51.CA | 发布日期:2020-05-22 18:15

按照安省规定,如果房东在房子出租后需要自住是可以解除租约的,当然房东要适当赔偿租客搬家的费用。但是新冠病毒疫情期间为了保护租客不流落街头,安省政府明令不允许在疫情期间驱赶租客。结果多伦多一对准备搬回自己家的房东不得不在外面租房,而租客则不但拒绝搬家,同时还拒付房租。

图源:Global News

据Global News报道,多伦多人 Edward Koch和Yamile Koch夫妇原本在美国工作生活,便将自己在多伦多的家出租了。

今年1月初,Edward Koch失业,夫妇俩决定1月底从芝加哥搬回位于多伦多湖滨的镇屋,便发通知要求女房客搬离。

图源:Global News

Edward Koch说,我的父母都住在多伦多,我还有两个继女也住在这里,迫切地希望搬回自己的家。

但是就在他搬回多伦多几周前,租客代理人突然通知他说租客拒绝搬家。

无奈Edward Koch 只能走法律程序。安省房东租客委员会在今年2月裁决,租客必须于3月31日前搬出,Edward Koch夫妇按房东自住驱逐房客规定,赔偿了租客一个月租金。

谁知租客把钱收下后就开始失联,同时停付租金。

图源:Global News

Edward Koch多次通过邮件、短信和电话联系租客,租客根本不做任何答复。

Edward Koch这才明白,租客就是故意利用疫情期间封城钻空子拒付房租。因为安省3月宣布暂停所有面对面房东与租客纠纷听审和租客驱逐,导致Edward Koch夫妇有理无处诉,有冤无法申。

租客无法驱赶,Edward Koch夫妇无处可去,只能临时租房,房租加上其他开销已花掉2万多元。

Edward Koch说,作为房东,他能理解政府保护租客不要因驱逐无家可归,但他不明白的是,租客不能无家可归,难道房东就可以无家可归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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